7月31日,安徽省食药监局发布了年第4期药品质量公告,经抽验并核查确认,共有6个品种6批次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水分、可见异物、装量差异、重量差异及。
根据安徽省药品抽验计划,全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检验机构对本行*区域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验。其中:
1马鞍山市雨山区至和堂中西医诊所使用的,标示为安徽戊庚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麸炒苍术,批号,不符合标准规定。2医院使用的,标示为上海信谊金朱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氨基己酸注射液,批号,可见异物。3
当涂县永康药店连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贵州恒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枇杷止咳胶囊,批号,装量差异不符合标准规定。
4安徽益康源健康产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安徽九方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六味地*胶囊,批号,、水分不符合标准规定。5
田家庵区福寿堂大药房销售的,标示为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桔梗止咳片,批号,重量差异不符合标准规定。
6
*山市*山区庆民福美药房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三门峡广宇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止痢宁片,批号,重量差异不符合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及相关单位,安徽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在依法进行查处。
消费者若发现违规药品时,可拨打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安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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