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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齐撇清伪高新嫌疑3zjb2dj4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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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齐撇清“伪高新”嫌疑


信息时报讯


    (


    林志吟)


    上市公司为骗取税收优惠而伪造“高新资质”这一做法让市场诟病已久。近日有媒体揭露今年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中,就有27家创业板公司存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不达标的事实。昨晚,苏交科、安科生物、华仁医药三家公司齐齐发布公告撇清“伪高新”嫌疑。科技部、财*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出台规定,规定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司,其企业所得税可在三年内从25%减为15%。并对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在研发人员和研发费用做出了一些特殊要求,如“员工学历条件,即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然而,最近有媒体披露,有近半高新技术企业为了骗取税收优惠而伪造“高新技资质,今年以来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中就存在多家企业的多项“高新技指标不合格情况。如苏交科,有媒体指出,其最近三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7.94%、6.57%和5.61%,均高于3%的下限标准,但是这其中包含了受托研发项目,而非是用于自身生产经营使用。对此,昨晚苏交科在公告中表示,“根据合同的约定,上述受托研究开发业务形成的知识产权属于双方共同所有。公司受托研究开发支出认定为研发费用得到了确认,研发费用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大于3%,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规定。与此同时,安科生物和华仁药业这两家公司也被质疑出研发人员和研发费用指标存在不合格情况。对此,安科生物在公告中表示: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公司员工总数为包含三个控股子公司在内的(集团)公司的总人数。截至


    2010年12月31日,母公司安科生物研究开发人员占员工总数比例11.37%。同样,华仁药业也一口否认了研发人员指标不达标的事实。另外,对于媒体此前质疑的2008、2009年公司单一年度研发投入分别为1.67%和1.76%,未达到销售收入的3%情形,华仁药业则是这样表示的,主要因为2008年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实施的第一年,国家相关配套的实施细则并未同时发布,因此按会计惯例,公司年报中披露的研发投入未包含归集到生产成本中的研发投入金额,研发投入金额统计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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